新政丨河北定州:购买首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05/14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月14日,“定州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明确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切实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合理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黄宁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扫描左侧二维码
关注《地产》微信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