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本文来源于:财联社 2025/03/18

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月16日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两项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一是调整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16倍

在前期意见征集阶段,有近10%的意见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

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考量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文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

可贷额度还需要结合职工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此项调整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对较少的职工群体,助力他们更多、更快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为充分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文件明确,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编辑: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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