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ST易购(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向公司和苏宁国际支付4.1亿股股份的回购款人民币50.4亿元,万达商管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目前,仲裁申请已受理。
一位接近万达的知情人士称,苏宁并无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相关依据,万达没有义务进行回购。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投资协议,苏宁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理由不成立,万达也不存在所谓违约的问题;而且,苏宁所持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客观上也不具备回购的可操作性。万达方面正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8年1月29日,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苏宁易购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在10月22日的公告中,苏宁易购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遂基于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