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面儿丨龙湖集团:上半年股东应占溢利为58.7亿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08/23

8月23日,龙湖集团发布2024年上半年业绩报告。

8月23日,龙湖集团发布2024年上半年业绩报告。

报告期内,实现合同销售额为人民币511.2亿元,对应销售总建筑面积为365.5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8.6亿元。其中,运营及服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1亿元,同比增长7.6%。

报告期内,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58.7亿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为人民币47.5亿元。其中,运营及服务业务贡献超80%。毛利额为人民币96.4亿元,毛利率为20.6%。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1.7%,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0.1%。

报告期内,净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56.7%,在手现金为人民币500.6亿元。综合借贷总额为人民币1874.2亿元,平均融资成本为4.16%;平均合同借贷年期为9.19年。

报告期内,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90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每股核心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73元。董事会决议宣布派发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2元。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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