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05/30

5月30日,联翔股份发布关于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决定的公告。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联翔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92万元至1020.88万元,同比减少2606.13万元至2926.09万元,下降比例为71.85%至8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259.10万元至388.14万元,同比减少2492.82万元至2621.86万元,下降比例为86.53%至91.01%。同时公告称,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2024年4月23日,联翔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524.14万元到-1247.0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821.42万元到-1490.26万元,更正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

2024年4月27日,联翔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28.8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599.07万元。

公告显示,联翔股份预计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为正,但实际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为负,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同时,联翔股份迟至2024年4月23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联翔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卜晓华、时任财务总监彭小红、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庆芬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王明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扫描左侧二维码
关注《地产》微信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