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楼市新政: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 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10/25

10月24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0月25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明确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按照一次交易的方式,符合规定的降低税费。国有企业作为改造实施主体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的,作为项目成本不予考核。

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推进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安居。

编辑:黄宁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扫描左侧二维码
关注《地产》微信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