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丨江西赣州南康:允许配套人才住房转成商品房销售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09/04

9月4日,据“南康区住建局”消息,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其中明确,按照“以需订购、自愿参与、公平公正、精准实施”的原则,收购一定比例的库存商品房,用作返迁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

允许规划未建、在建未交付的人才配套住房,保持原规划不变的情况下,开发企业按不低于土地成本加建设成本的价格进行协商,向政府进行回购,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回购款可一次性付清和分批分套进行支付。

支持购买、租赁存量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托育早教中心、幼儿园、儿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业中心、培训中心等项目。确有新增办公用房需求的各级机关、医院、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审批可通过购买库存商业办公用房进行筹集。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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