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丨武汉:优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05/06

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

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加大对新城区支持力度、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等十项内容。

《通知》明确,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各新城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对于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措施。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参照执行。

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对武房发〔2023〕8号文件中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武汉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别化分级管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0.6-0.8的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系数。加大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融资协调力度,对符合“白名单”条件的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贷尽贷。

编辑:崔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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