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法院已于1月17日向控股股东乐升发出清盘令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黄宁 2024/02/22

于本公告日期,乐升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6.52亿股普通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4.77%,包括9.21%的衍生权益。

2月22日,阳光100中国发布公告称,此前,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乐升控股有限公司(乐升)的清盘呈请。

公告称,公司最近获悉,法院已于2024年1月17日向乐升发出清盘令。于本公告日期,乐升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6.52亿股普通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4.77%,包括9.21%的衍生权益。

据悉,呈请人海通国际证券(作为贷款人)与乐升(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6月26日签订了一份融资协议(信贷融资),截至2023年6月26日,乐升未能向呈请人偿还3.87亿港币的款项。为担保信贷融资,呈请人(作为贷款人)与乐升(作为押记人)订立了一份担保协议,据此,乐升将不少于9.65亿股本公司股份出质给呈请人。

阳光100中国表示,本公司正在评估针对乐升清盘令可能对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仅提醒股东,清盘令乃对乐升而非本公司提出。本公司将随时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报任何重大进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在适当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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